11/04/2011
关于使用新版“出境木包装除害处理合格凭证”及“出境木质包装IPPC标识防伪系统”的通知
各出境木质包装生产、处理、使用及代理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对出境木质包装检疫处理企业和使用企业的监督管理,规范出境木质包装标识加施及使用追溯管理,提高出境木质包装检疫质量,加快出境货物通关速度,根据省局规定和防伪要求我局将使用新版“出境木包装除害处理合格凭证”及“出境木质包装标识防伪系统”。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2011年10月10日起,连云港地区所有出境木质包装启用新版带防伪水印(木托盘及WPM)的“出境木包装除害处理合格凭证”,老版《出境木包装除害处理合格凭证》使用至2011年10月31日。之后未核销完毕者可以到我局海港办事处更换新版。
二、2011年10月10日起,连云港地区所有经检疫处理并加施IPPC标识的出境木质包装一律加贴二维码防伪标贴,即在加施IPPC标识的同时加施二维码防伪标贴,可通过带二维码识别功能的手机或识别器自动查询IPPC标识真伪,也可直接发送短信通过“出境木质包装标识防伪系统”查询。
三、“出境木质包装标识防伪系统”由连云港检验检疫局监制,连云港木质包装协会(筹)研发维护。
附:《出境木包装除害处理合格凭证》及二维码扫描件
特此通知。
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
(请本局各有关处室核销查验时注意监管)